搜索
服务民生 首页/ 服务民生/

贯彻落实二十大|做实司法救助彰显检察为民情怀

时间:2022-11-17

来源: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圣男

编辑:吴双

录入:吴双

审核:柳金虎

【字体: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肇州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衔接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勇担社会责任,拓宽救助路径,持续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脱贫攻坚大局中来,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依法、能动、及时有效的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1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20万元。2022年至今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13.6万元,正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拟发放救助金10万元。
       一、积极能动履职,实现线索排查全覆盖。近年来,该院将“等案上门”变为“上门找案”,司法救助工作线索排查上突出主动作为。通过积极摸排核查本辖区内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全力助力因案致贫申请人的救助工作。一是转变工作理念。针对该院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匮乏的问题,该院控申部门与案管部门及时沟通,对近10年来涉及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进行逐一筛查,特别是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重点审核,全面了解被害人是否获得赔偿及法院执行情况。在将梳理后的案件线索整理汇总后,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的标准与要求进行再次审核,从而筛选出可以救助的案件。二是细化工作举措。为确保把司法救助工作抓实、做细,该院在工作机制上形成了分管院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模式。通过明确办案责任制,规定了各部门的线索移送及应移送未移送的反向评价机制。同时确定控申部门由一名员额检察官作为司法救助案件的具体承办人,针对发现的救助线索,由负责办理此案的员额检察官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条件审查和调查核实,确保救助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该院主动与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等多部门积极沟通,共同会签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收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该文件会签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向该院移送了司法救助线索1个,经充分调查核实后,最终确认该线索符合成案条件,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拓宽救助方式,实现司法救助多元化。该院始终秉持“政策共商、信息共享”的救助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对内强化部门和条线的沟通,构建上下配合、内外衔接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一是强化与上级院沟通联系,进一步增强救助工作合力。该院针对申请人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及时主动与上级院请示,争取上级院专项救助资金的支持和业务指导,力求“把好事办的更好”。如,2022年1月,在办理的孙某某司法救助一案中,该院检察长带案下访,在现场了解到申请人生活十分窘迫的情形后,检察干警们春节期间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物资,让“破碎的家庭”过上一个“暖心年”。同时,结合申请人生活十分困难的事实,该院与大庆市检察院及时请示,立即启动联合救助程序,为孙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二是强化后续跟进,走访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在案件办结后,该院及时跟进司法救助对象后续帮扶工作,定期与申请人所在地的村屯、社区沟通,了解申请人的后续生活状况。在办理的尚某某司法救助一案中,申请人因交通肇事造成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属于重伤,且被告人仅赔付医药费2000元,致使申请人因案背负29.2万元的债务,生活极度困难。通过对此案及时救助后,该院还与县妇联及时沟通,县妇联将尚某某纳入重点关注对象。三是强化跟踪回访,延续检察温情。坚持把“坐堂听诊”化为“上门问诊”,案件承办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情况,把司法救助核实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逐案跟踪回访制度,为救助对象建立观察台账,动态跟踪记录救助和扶贫脱贫情况,做到司法救助档案“一案一档”。 两年来,共回访救助申请人10人,回访率达71.4%。
       三、打好政策落地组合拳,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该院将国家司法救助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功能。一是积极协调救助资金。该院积极与县委政法委及财政部门沟通协调,2021年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20万元,其中包括县委政法委组织发放的专项司法救助金,经积极争取由县财政专项拔付的司法救助金及与大庆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发放的司法救助金等。2022年该院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正在办理9件,已发放救助金13.6万元,拟发放10万元。通过多方积极协调,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帮助了各类刑事案件中的弱势群体走出生活困境。二是围绕重点人群,把钱用在刀刃上。由于资金有限,该院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时紧紧围绕重点人群,对因案致贫易返贫的困难群众、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民生关怀职能。三是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国家司法救助影响力。该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宣传报道,该院对今年已办结的6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相关公众号被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转发,扩大了国家司法救助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知晓了国家司法救助这一利民、助民的政策,让更多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救助申请人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的温度和温情。


版权所有: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6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