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同堂”促“同心” 这场培训“提神”又“解渴”
时间: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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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肇州发稿
编辑: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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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柳金虎
“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有哪些本质区别?”“刑事审判实务中关于构成自首情节的判断标准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10月10日,肇州县检察院举行2024年度“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50余名来自肇州县政法战线的业务能手及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共聚一堂,分享办案经验,在互学互鉴中提升履职能力。
“与我国现代自首制度相比,中国古代自首制度体现出偏重犯罪人主观态度......,当代刑法中体系化的自首制度,其适用更为严格、规范......”培训活动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谭立成从古今自首制度演变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案例式教学方法对“自首情节的认定标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授课内容引经据典,深入浅出,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法干警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能力,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互动环节,县公安局政工部门干警毕胜与参训人员围绕舆情界定、类别及处置要点等方面现场接连“出招”,集思广益,现场氛围活跃。
培训期间,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姜添元及律师代表于海英还就公益诉讼现场勘验笔录的构成与制作、民法典中关于担保的新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分享与交流。培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同堂培训凝聚了司法共识,更拓宽了办案思路。培训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经验,在统一司法理念和裁判标准以及高质效履职等方面,为政法机关在法律研究、司法实践等层面找到了融合点,促进了干警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双提升。
“公检法司律虽然日常分工不同,但对案件的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是有共同追求的,同堂培训可以有效的消除分歧,提升办案质效,建议类似的培训能够经常开展。”首次参加同堂培训的人民监督员王震认为。
下一步,肇州县检察院将积极搭建互动交流平台,活化教育培训形式,持续加强与公安、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以“共学共研”聚“共识共进”,努力实现办案理念同步更新,业务素能同步提升,为合力打击违法犯罪、共同推进平安肇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