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肇州县院组织开展第三期
“青年干警上讲台”活动
时间:2022-11-27
来源: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焦佳
编辑:吴双
录入:吴双
审核:柳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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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进一步推动检察干警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11月22日,肇州县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上讲台”系列活动第三期正式开讲。来自该院业务部门的6名干警陆续走上“讲台”,他们以岗位实践中的案例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为载体,与大家共同分享各自在工作岗位上的所思、所感、所悟,展现了青年检察人员在司法实践中的专业风采和拼搏奋进的精神风貌。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守伟、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青年干警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该院第二检察部青年干警杨冠男紧扣检察办案实际,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土地执法领域‘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类案监督模型设计文档”为题,从模型概述、监督依据、研判规则及数据要素、效果描述、模型推广价值等七个方面为全院干警进行全面讲授,分享的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为该院日后此类行政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参考。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在法学上有一定的竞合关系,容易造成混淆”。该院第一检察部青年干警徐京以亲身办理的案件为主线,围绕“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这一主要内容,将授课内容延申到社会治理、四大检察融合等层面,使参训干警对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法律适用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了解。活动现场,参训干警开展了充分的交流研讨,平实的语言拉近了讲课人与听课人之间的距离,营造了崇学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该院第一检察部青年干警刘德伟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总体思路、亮点内容、适用重点及对今后检察工作的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通过集中讲授,进一步强化了检察人员对《反有组织犯罪法》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检察干警的专业知识储备和理论研究水平,为今后贯彻落实好本法、提高办案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何更高质量地开展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调查工作,该院第三检察部青年干警徐岗在授课中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想法和建议。授课阶段,徐岗同志从公益诉讼法律依据、监督范围、调查手段等方面,结合全国具有代表性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与论证,使参训干警对检察公益诉讼诉前调查工作有了更加系统的了解和认知。
流程监控是案件管理部门主要职能之一,对于维护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维护检察执法的公正性,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均会起到很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该院第四检察部青年干警王圣男以《多措并举,抓实流程监控工作》为题,结合本院案例及数据,提出“案件受理要严格、文书审核要细致、流程监控要严谨、监控效率要提升、业务素能要提高”等五项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干警规范办案流程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助推了司法办案质效提升。
“内勤岗位虽然是部门里辅助性岗位,但同时也是一个部门基础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上传下达信息的交通枢纽,作为内勤人员,就要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这也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做到为全局服务、以大局为重。”活动中,该院法警队青年干警李真卿以“如何做好部门内勤工作”入手,从爱岗敬业、上下协调、善于总结、勇于创新等多个方面,生动形象地向全体参训干警展示了小岗位”上的“大情怀”,鼓励全院检察内勤人员学会自觉地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全局中去思考。
据了解,该院“青年干警上讲台”活动贯穿全年,是推动该院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的一项重要举措。活动以青年干警为主体,通过分享学习工作体会,着力培育全院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有力的促进了检察业务质效的提升,倾力打造了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的“快车道”。
以学习促发展,以学习筑根基。下一步,肇州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拓展青年干警上讲台的讲课方式和途径,坚持以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学习型机关创建”为抓手,结合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逐步形成符合本院特色的常态长效学习培训机制,积极为青年干警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提升自身素能的舞台。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在法学上有一定的竞合关系,容易造成混淆”。该院第一检察部青年干警徐京以亲身办理的案件为主线,围绕“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这一主要内容,将授课内容延申到社会治理、四大检察融合等层面,使参训干警对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法律适用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了解。活动现场,参训干警开展了充分的交流研讨,平实的语言拉近了讲课人与听课人之间的距离,营造了崇学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该院第一检察部青年干警刘德伟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总体思路、亮点内容、适用重点及对今后检察工作的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通过集中讲授,进一步强化了检察人员对《反有组织犯罪法》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检察干警的专业知识储备和理论研究水平,为今后贯彻落实好本法、提高办案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何更高质量地开展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调查工作,该院第三检察部青年干警徐岗在授课中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想法和建议。授课阶段,徐岗同志从公益诉讼法律依据、监督范围、调查手段等方面,结合全国具有代表性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与论证,使参训干警对检察公益诉讼诉前调查工作有了更加系统的了解和认知。
流程监控是案件管理部门主要职能之一,对于维护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维护检察执法的公正性,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均会起到很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该院第四检察部青年干警王圣男以《多措并举,抓实流程监控工作》为题,结合本院案例及数据,提出“案件受理要严格、文书审核要细致、流程监控要严谨、监控效率要提升、业务素能要提高”等五项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干警规范办案流程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助推了司法办案质效提升。
“内勤岗位虽然是部门里辅助性岗位,但同时也是一个部门基础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上传下达信息的交通枢纽,作为内勤人员,就要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这也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做到为全局服务、以大局为重。”活动中,该院法警队青年干警李真卿以“如何做好部门内勤工作”入手,从爱岗敬业、上下协调、善于总结、勇于创新等多个方面,生动形象地向全体参训干警展示了小岗位”上的“大情怀”,鼓励全院检察内勤人员学会自觉地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全局中去思考。
据了解,该院“青年干警上讲台”活动贯穿全年,是推动该院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的一项重要举措。活动以青年干警为主体,通过分享学习工作体会,着力培育全院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有力的促进了检察业务质效的提升,倾力打造了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的“快车道”。
以学习促发展,以学习筑根基。下一步,肇州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拓展青年干警上讲台的讲课方式和途径,坚持以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学习型机关创建”为抓手,结合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逐步形成符合本院特色的常态长效学习培训机制,积极为青年干警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提升自身素能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