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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 担当作为 做实司法救助 彰显为民情怀

时间:2024-04-17

来源:本站

作者:肇州发稿

编辑:吴双

录入:肇州发稿

审核:柳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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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源头消解因案结怨、减少社会对立的重要举措,更是共同富裕背景下,帮助因案致困群体渡过难关的民生工程。近年来,肇州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民生福祉,强化检察履职,提升内部协作,争取上下联动,持续加大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共救助38人,发放救助金53.6万元,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一、积极能动履职,实现线索排查全覆盖。

等案上门变为上门找案,在线索排查上主动出击,寻找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为“因案致贫”者提供有效司法救助。转变工作理念。针对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匮乏问题,控申部门对近年来涉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进行逐一筛查,在全面了解被害人是否获得赔偿及法院执行等情况后,将梳理后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整理,根据国家司法救助标准进行再次审核,确保司法救助案件件件依规、件件落实、件件有效细化工作举措。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抓实做细,该院在工作机制上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和各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模式。确定由1名控申部门员额检察官担任司法救助案件具体承办人,针对发现的救助线索,由该承办人对救助对象进行条件审查和调查核实,确保救助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完善制度机制。建立“1+N”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主动与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等多部门积极沟通,共同会签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收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激发司法救助效能。文件会签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共移送司法救助线索3个,经调查核实后,最终确认3条线索均符合成案条件,已向申请人发放救助金6.4万元。

二、拓宽救助方式,实现司法救助多元化

始终秉持政策共商、信息共享救助理念,对内强化部门和条线的沟通联动,构建上下配合、内外衔接的司法救助工作新格局。强化沟通联系,进一步增强救助合力。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向上级院汇报,针对救助金额、具体案情等提前沟通,为特困申请人发放大额救助金,在解决基层救助案件基数大、救助资金无法满足办案需要的同时,又解决了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实现了把好事办的更好的目的。强化后续跟进,走好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案件办结后,与属地扶贫帮困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补强救助方式单一、后续乏力等短板,及时跟进司法救助对象后续帮扶工作,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进一步为申请救助人家庭解除后顾之忧。强化跟踪回访,延续检察温情。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案跟踪回访制度,为救助对象建立观察台账,动态跟踪记录救助和扶贫脱贫情况,做到司法救助一案一档3年来,共回访救助申请人28人,回访率达71.8%

三、打好政策落地组合拳,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将国家司法救助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功能。积极协调救助资金。积极与县委政法委及财政部门沟通,2021年至今,共发放救助金53.6万元,通过多方积极协调,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帮助刑事案件中的弱势群体走出生活困境与阴霾。围绕重点人群,把钱用在刀刃上。为实现“救”在点子上,“助”在心坎里,该院把因案致贫的涉贫、涉未、涉残、涉军(属)等特殊群体作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开启“四类人群”司法救助案件“绿色通道”。3年来,共救助困难妇女11人,军人军属6人,未成年人2人,残疾人6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功能,把息访息诉实质性化解作为着力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唐某某申诉案件,院控申接待人员和办案人员共同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适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基础上,优化了救助效果和措施,使信访人生活得到保障、情绪得到纾解,针对信访人唐某某孙女在校就读、丧父之痛、情绪低迷等情况,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校方,由心理医生对其进行了疏导,并同县妇联为其申请了春蕾助学资金,最终,唐某某签下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国家司法救助影响力。在妥善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先后对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集中宣传报道20余篇,其中,被省、市院公众号和《法治日报》等权威媒体转发9篇,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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