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首页/ 检察业务/ 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集中开展“刑事证据审查”业务培训

时间:2021-08-18

来源: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焦佳

编辑:吴双

录入:吴双

审核:刘德峰

【字体:  
         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对公诉中的证据审查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提高干警严格把握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能力,8月12日,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守伟讲授了《刑事证据审查》业务课,本次业务培训课通过录制业务课视频进行培训学习。
       刑事证据的审查,是指司法人员对于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审查判断,鉴别真伪,以确定各个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并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合乎实际的结论。
       会上唐检讲授了《刑事证据审查》中刑事证据审查的制度环境、刑事证据审查的理论前提、刑事证据审查的理论架构、证据能力的审查判断、证明力的审查判断、各种证据的审查判断说明,对于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证据直接影响到是否需要对嫌疑人提起诉讼,是否对嫌疑人判决有罪,所以案件的审查是至关重要的,学习分析及审查方法对干警起到大脑充电的目的。
       在学习之后,检察一部、二部干警精神饱满,认真学习。第一检察部干警潘贺说:“证据是案件的基础和生命,没有证据或证据不确实,就无从认定案件事实,也无法判别是非、适用法律。我国在一些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中对于证据的形式、来源、收集程序和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这也表明证据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因此,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运用及认定是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重点。“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依据”,是司法人员必须树立的观念。”参与学习的干警纷纷表示,经过此次授课,对刑事案件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学习过后,对此次授课所学知识要全面梳理总结,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切实提升自身业务素能,争做新时代的检察人!
       检察长唐守伟强调:“刑事证据是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的依据,是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在办案过程中如何把握每一种证据的证明力,如何对各种证据进行收集和审查以及应用,是整个办案活动的核心问题。”


版权所有: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6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