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二季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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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肇州发稿
编辑: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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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韩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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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季度,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通过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填报指引、狠抓责任落实、深化对外宣传等务实举措系统化推进“三个规定”落实落细。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将本院第二季度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第二季度,肇州县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0件,第一检察部填报14 件,第二检察部3件,第三检察部填报6件,第四检察部填报6件,政治部填报2 件,办公室填报3件。填报事项全部为反映情况、监督办案或了解案事件进展,均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形。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贯彻落实省、市院关于“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持续增强“逢问必录”的行动自觉,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持久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