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 第三季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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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肇州发稿
编辑: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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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柳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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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肇州县人民检察院第三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第三季度,肇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共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35件,其中,7月份填报13件,8月份填报9件,9月份填报13件。填报类别涉及司法活动34件,项目安排1件,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和监督执纪均为0件。截至目前,未发现干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情况。
下一步,肇州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持续强化检察队伍作风建设,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提供扎实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