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检察院2022年第一季度业务数据
时间:2022-04-18
来源: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贾晶
编辑: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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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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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肇州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检察工作主题,强化法律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均衡发展,为肇州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件53人,同比分别上升21.74%、65.62%。其中,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2人,同比下降25.00%;逮捕率23.08%,同比下降32.1%。不批准逮捕40人,同比上升207.69%;不捕率76.92%,同比上升32.1%。无捕后轻缓刑案件。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8件83人,同比件数上升17.24%、人数下降4.60%。决定起诉41人,同比下降33.87%。不起诉22人,同比上升450.00%,不起诉率34.92%,同比上升28.86%。无免予刑事处罚案件。
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50.00%。
二、案-件比
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0147,同比下降0.0198。
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8人,占案件审结数的92.06%,同比下降4.86%。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5人,占提出总数的100.00%,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35人,占提出量刑建议数的100.00%,无认罚认罚后上诉案件。
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
决定不批捕40人,不起诉2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人。
五、刑事诉讼监督
(一)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同比上升150.00%,监督立案率100.00%,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件,同比上升120.00%,监督撤案率100.00%。
(二)纠正漏捕、漏诉。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人,纠正漏补、漏诉率2.41%
(三)侦查活动监督。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同比上升50.00%。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3.12%,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66.67%。
(四)审判活动监督。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件次,同比上升500.00%。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率34.29%,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00%。
六、刑事执行检察
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纠正违法3件,对监外执行提出纠正违法2件,对交付执行提出纠正违法2件,以上均已纠正。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违法8件。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
受理案件7件,同比上升250.00%,结案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检察建议7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受理案件9件,同比上升12.50%,结案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检察建议9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50.00%。。
三、支持起诉
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件,结案支持起诉10件,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0件。
受理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结案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检察建议7件,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00%。
一、受理和立案
受理案件线索34件,同比下降2.86%,立案34件。
二、诉前程序
开展诉前程序21件(提出检察建议),同比上升31.25%。
一、信访工作
共收到群众信访13件,其中来信2件,来访11件,检察长接待9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二、司法救助工作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
办理刑事(未检)一般犯罪预防案件5件;受聘法治副校长10人,聘任学校19所,开展法治进校园5次,线上1次,线下4次,覆盖师生480余人次;联合县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建志愿者团队1个,志愿者114人;查找涉案未成年人线索1人,涉罪错线索19人,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1人,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2次,其中家庭教育指导校园宣讲1次,家庭教育专题讲座1次;联合行政机关走访重点行业2次;申请涉未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件。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7件,其中检察长办理2件,占3.5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55件,占96.49%。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业务37件,民事、行政检察业务11件,申诉业务5件,未检业务4件。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3次。
二、公开听证工作
共举行公开听证2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拟不起诉案件15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其他类型案件1件。
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采纳检察建议3件。
四、服务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
提供律师阅卷服务6人次,其中提供律师异地阅卷1人次。
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件53人,同比分别上升21.74%、65.62%。其中,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2人,同比下降25.00%;逮捕率23.08%,同比下降32.1%。不批准逮捕40人,同比上升207.69%;不捕率76.92%,同比上升32.1%。无捕后轻缓刑案件。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8件83人,同比件数上升17.24%、人数下降4.60%。决定起诉41人,同比下降33.87%。不起诉22人,同比上升450.00%,不起诉率34.92%,同比上升28.86%。无免予刑事处罚案件。
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50.00%。
二、案-件比
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0147,同比下降0.0198。
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8人,占案件审结数的92.06%,同比下降4.86%。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5人,占提出总数的100.00%,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35人,占提出量刑建议数的100.00%,无认罚认罚后上诉案件。
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
决定不批捕40人,不起诉2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人。
五、刑事诉讼监督
(一)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同比上升150.00%,监督立案率100.00%,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件,同比上升120.00%,监督撤案率100.00%。
(二)纠正漏捕、漏诉。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人,纠正漏补、漏诉率2.41%
(三)侦查活动监督。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同比上升50.00%。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3.12%,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66.67%。
(四)审判活动监督。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件次,同比上升500.00%。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率34.29%,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00%。
六、刑事执行检察
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纠正违法3件,对监外执行提出纠正违法2件,对交付执行提出纠正违法2件,以上均已纠正。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违法8件。
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
受理案件7件,同比上升250.00%,结案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检察建议7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受理案件9件,同比上升12.50%,结案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检察建议9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50.00%。。
三、支持起诉
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件,结案支持起诉10件,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0件。
行政检察工作
受理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结案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检察建议7件,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00%。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受理和立案
受理案件线索34件,同比下降2.86%,立案34件。
二、诉前程序
开展诉前程序21件(提出检察建议),同比上升31.25%。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信访工作
共收到群众信访13件,其中来信2件,来访11件,检察长接待9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二、司法救助工作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办理刑事(未检)一般犯罪预防案件5件;受聘法治副校长10人,聘任学校19所,开展法治进校园5次,线上1次,线下4次,覆盖师生480余人次;联合县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建志愿者团队1个,志愿者114人;查找涉案未成年人线索1人,涉罪错线索19人,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1人,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2次,其中家庭教育指导校园宣讲1次,家庭教育专题讲座1次;联合行政机关走访重点行业2次;申请涉未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件。
其他检察工作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7件,其中检察长办理2件,占3.5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55件,占96.49%。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业务37件,民事、行政检察业务11件,申诉业务5件,未检业务4件。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3次。
二、公开听证工作
共举行公开听证2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拟不起诉案件15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其他类型案件1件。
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采纳检察建议3件。
四、服务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
提供律师阅卷服务6人次,其中提供律师异地阅卷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