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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镜,以案为鉴!

肇州县院集中组织学习高检院《镜鉴》典型案例

时间:2021-08-03

来源: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焦佳

编辑:吴双

录入:吴双

审核:刘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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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及省、市院文件精神,深刻反思检察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进一步认清检察队伍建设中的短板弱项,7月2日,肇州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第十六次检委会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镜鉴》(2021年第1期)典型案例,全体检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负责刑事检察工作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列席了会议。

       据悉,《镜鉴》是由高检院党组决定创办的内刊,坚持“不遮掩、不回避,直指问题,找准症结”的办刊原则,通过及时对涉及检察工作负面案事件和舆情进行总结、分析和反思,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升办案质效,为实现人民群众期待的公正目标,行稳致远,守正创新。


       会议集中交流学习了《镜鉴》中“重大冤错案件”“涉检舆情案件”中的具体案例,对于《镜鉴》中的案例进行总结剖析、深入探讨、引以为戒,从而起到找准问题,学习分析及处置应对方法及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的目的。


       学习研讨中,检委会委员与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精神饱满,积极讨论,气氛热烈,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检委会委员李紫芳说:检察人员一定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时刻补足我们精神上的“钙”,匡正人生方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公私、义利、是非、正邪、苦乐面前做到心明眼亮,在原则面前知坚守,在需要面前知选择,在名利面前知放弃。检委会委员韩继发说:检察人员一定要常怀敬畏之心,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忧患意识。始终保持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敬畏法纪,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坚决不碰纪律的“红线”、法律的“底线”。 其他委员及干警们也纷纷表示,将从《镜鉴》反面案件中查找问题根源,反思工作中的差距,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树牢监督意识,自觉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决防止涉检负面舆情案事件及冤假错案的发生,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提升监督能力,为促进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长唐守伟对检委会委员与刑事检察干警们在检察队伍中展现的优良作风、斗志昂扬的精神状态给予肯定,并结合会议学习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形象,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二要聚焦问题根源,找准办案理念、能力、方法上的不足,知耻而后勇,知弱而图强,知不足而奋进。三要以法为镜、以案为鉴,常补精神之钙,常修廉政之德,时刻把从严治党治检,从严律己的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坚守法纪底线,纯洁个人“圈子”,自觉接受监督。四要突出指导实效,促司法办案提质增效。注重《镜鉴》等典型案例的指导性、借鉴性、警示性价值的挖掘利用,将案例学习与司法办案融会贯通,把握好差异性与共通性,认真总结好经验性、规律性、理念性的典型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司法办案的指导作用,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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